名称 |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川国税发[1996]82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22 |
有效与否 | 四川 | 发布日期 | 1996-04-01 |
各地、市、州国家税务局(不发重庆),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18号)转发你们,并补充如下,请一并执行。
关于饲料、农用柴油机的征免税范围,仍按川国税函发(1995)53号文件的规定掌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