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重地税发[1997]125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1997-04-23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7-04-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30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