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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失效](1998)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发字[1998]5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8-12-29

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失效](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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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12-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农口有关部门: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统一制定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即组织贯彻实施。

    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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