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个人所得税宣传提纲)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通地税函[2002]58号 | |
| 法规类型 | 100109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2-10-28 |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宣传提纲)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2]24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个人所得税宣传提纲〉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