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函[2002]55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9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2-02-18 |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1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1]901号)规定,同意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01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1795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该公司所属南京证券营业部可按规定上交管理费100万元,并准予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