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晋国税征发[1995]41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山西 | 发布日期 | 1995-08-31 |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对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4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对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