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重地税发[1997]184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9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1997-06-10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贯彻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1997年3月26日国税发[1997]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