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对内资渔业企业从事捕捞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晋财预字[1997]220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山西 | 发布日期 | 1997-12-09 |
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114号)《关于对内资渔业企业从事捕捞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财政厅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