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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颁布单位 103 发文文号 财税[2016]113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6-11-04

关于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机电、成品油等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照相机、摄影机、内燃发动机、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本通知自2016111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114

附件下载: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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