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藏财综字[2002]9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20
有效与否 西藏 发布日期 2002-03-31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2-03-3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市)财政局、国税局、区直属征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二年四月一日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

财税[20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二年一月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