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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市地税发[1998]233号
法规类型 100111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陕西 发布日期 1998-12-19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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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12-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日前转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财税字[1998]93号),现再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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