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下发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代表团就〈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磋商情况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青国税税政[2000]174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4 | |
有效与否 | 山东 | 发布日期 | 2000-10-18 |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关于下发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代表团就〈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磋商情况通报的通知》(国税际函[2000]7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