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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新增一批真伪卷烟鉴别单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烟专1993年第4号
法规类型 工商法规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3-01-15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新增一批真伪卷烟鉴别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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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3-01-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局:

    鉴于目前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违法活动工作的艰巨性和繁重性,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新增上海、安徽、福建、湖北、江西、山西、河南、黑龙江省级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为国家烟草专卖局指定的真伪卷烟鉴别单位。各地送样品可就近选择指定的检测单位进行鉴别,其要求仍按国烟专卖〔1992〕第55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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