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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财税[1997]58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1997-12-24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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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12-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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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工程贴费不征收值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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