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突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02]133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2-06-05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突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2-06-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2002]4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突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突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