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废止后有关税收政策执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2] 64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2002-09-25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废止后有关税收政策执行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2-09-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最近,一些市州局来函来电询问,《湖南省鼓励外商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 2002 年 3 月 29 日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8 次会议废止以后,关于地方税收政策如何执行的问题。经请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现将原《条例》涉及的有关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明确如下:

    《条例》中有关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废止后,从 2002 年 3 月 30 日起,对外资企业按规定征收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但对恢复征税后,企业确实有困难的,在 2005 年前,可分年逐级上报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减免。

    特此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