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财税字[1996]065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96-12-11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我国远洋渔业发展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4]1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1994,1995年度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照顾。地方远洋渔业企业是否参照执行,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从1996年1月1日起,远洋渔业企业应按统一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