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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南县麻河口镇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复函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2]73号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2002-10-28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南县麻河口镇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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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10-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你县《关于明确南县麻河口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标准的请示》(南政发[2002]12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对麻河口镇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分级定额按如下标准执行:地段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单位税额3.00 2.30 1.60 1.00 0.50 0.20(元/M2)

    二、具体地段所适用的等级税额按照你县南政发[2002]12号文件确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三、麻河口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时间,从2002年10月1日起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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