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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
颁布单位 148 发文文号 京财综〔2014〕381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14-03-10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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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3-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继续

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

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口岸办、市工商局、中关村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区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为减轻外贸企业负担,促进出口稳定增长,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财综〔2014〕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财综〔2014〕6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附件: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继续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的通知(财综〔2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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