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关于对城镇居民租用公房转租征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地税地[1997]7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1997-12-01

关于对城镇居民租用公房转租征税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7-12-0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城镇居民租用公房(包括房管部门经租公房和各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直管公房)再转租取得的收入,可比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96)30号文批转的《上海市城镇私有房屋租赁税收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编者注:见《企业财税法规选编》第14册第1029页〕的综合征收率征收税款。

    特此通知,请遵照办理。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