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两费”返还资金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甘地税二[2002]35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5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甘肃 | 发布日期 | 2002-03-20 |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两费”返还资金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6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两费”返还资金有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