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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对各地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湘财工字[1993]12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1993-03-22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对各地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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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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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财政部(93)财工字第23号《对各地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凡是地区、部门已自行向企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应立即停止。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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