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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对各地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湘财工字[1993]12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1993-03-22

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对各地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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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3-03-2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现将财政部(93)财工字第23号《对各地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问题的复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凡是地区、部门已自行向企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应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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