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短期聘用职工参保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闽地税办[2001]33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福建 发布日期 2001-11-15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短期聘用职工参保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1-11-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分局:

    省局闽地税办[2000]29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在一个单位工作不足3个月的职工,可不纳入参保范围",不符合《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停止执行。凡是缴费单位聘用的职工,都应纳入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