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财农〔2017〕162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7-12-27 |
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水利(务)局,南通市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7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财农〔2017〕171号)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下达2017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5693万元(详见附件1),列2017年“20822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预算支出科目,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各市、县依据江苏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此次下达的资金,于2018年1月20日前编制上报2018年度项目计划,经省水利厅审核后实施。
二、请各市、县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年度后期扶持绩效目标,填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报送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在组织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要严格遵守财政财务有关规定制度和执行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资金。
附件:1.2017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分配表
2. 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