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浙国税所[2002]15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浙江 发布日期 2002-03-27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2-03-2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有关规定,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包括种植、栽培各种林木(含经济林木)、林木种子、苗木作物和竹。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