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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渝国税函[2001]551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2001-12-30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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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12-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59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在2001年度暂不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办法,但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及市局的有关规定,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接受所在地国税机关的税务管理。

    二、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由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统一预缴,预缴比例为应纳税所得额的15%。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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