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桂地税发[1997]219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广西 | 发布日期 | 1997-10-09 |
各地、市、县地方税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2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通知书》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分别印制使用外,《阻止欠税人出境布控申请表》、《阻止欠税人出境撤控申请表》由各地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分别印制使用。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上级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