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渝地税发[1998]35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1998-02-11 |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文)转发给你们。本通知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凡过去文件中与本通知有抵触的,同时废止,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