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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停止有关产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药监械[2002]8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2-01-07

关于停止有关产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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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1-0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审批,保护病患者的利益,2001年12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日常生活用品不作为医疗器械审批的通知》(国药监械(2001)575号),规定“凡属于人的日常生活用品、装饰品,如衣服、帽子、鞋、袜、手镯、耳环等产品,无论其采用何种材料,均不得作为医疗器械受理审批。企业也不得宣传产品的治疗、诊断功能。”

    根据《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上述《通知》规定,特对相关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日常生活用品不作为医疗器械审批的通知》(国药监械(2001)575号)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相关产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批;

    关联资料:部委规章共1部

    二、对已受理尚未审批的相关产品医疗器械广告,自2001年12月26日起,已停止审批;已经审查批准的相关产品医疗器械广告,广告的截止时间为:2002年3月1日。

    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一月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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