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渝国税发[1998]133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8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重庆 | 发布日期 | 1998-06-14 |
万州、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市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1998]5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
在执行《规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