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对非法加工烟用成型滤嘴棒的设备、丝束及成品处理问题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国烟专1993年第23号 | |
法规类型 | 工商法规 | 所属行业 | 122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93-04-26 |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
你局陕烟专管字〔1993〕071号文《关于对非法加工烟用成型滤嘴棒的设备、丝束及成品处理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专卖品属于违反《烟草专卖法》的行为,你局应按照《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有关企业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二、对非法加工烟用成型滤嘴棒的设备和丝束,你局应依照烟草专卖管理的有关规定监督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