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索道运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沪税流[2001]291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01-07-29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索道运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通知精神,对外滩观光隧道一并按交通运输业适用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索道运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6号)(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