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清理危旧房改造启动周转金的通知(失效)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财建[1993]109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1993-07-02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清理危旧房改造启动周转金的通知(失效)

null

发布日期:1993-07-0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人民政府:北京市的危旧房改造工作在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到1992年底全市累计开复工面积达316万平方米。

    我局原无偿借给各区、县的危旧房改造启动周转资金,按照我局“关于借用破旧危房改造启动周转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房〔1990〕第1229号)”和与各区、县政府的协议,到今年6月30日均已到期,本应予以收回,考虑到我市危旧房改造工作还将继续进行,但又应加强对这项资金的管理,经报请市政府领导批准,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财政上借用的危房改造周转资金,应变无偿为有偿使用,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占用费,为此,请各区、县财政局在7月30日以前对此笔资金进行认真清理。并把清理结果和存在问题上报我局。

    危旧房改造周转资金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将由我局近期另行下发。

    特此通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