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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申报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14-05-21

关于对《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申报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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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5-2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尊敬的消费税纳税人:

为了有效缓解税务机关征管压力,进一步降低征纳成本,落实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纳税人纳税。自2014年7月1日起,将对申报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度申报缴纳,现将公告和解读征求纳税人意见,如有问题和意见请5月29日前回复货物和劳务税处邮箱huolc@szgs.gov.cn ,谢谢您的支持!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5月20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申报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现将申报消费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消费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纳税期限由一个月调整为一个季度。

二、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内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认定之日起,纳税期限调整为月。

三、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附报资料(除生产经营情况表以外),需要按照申报季度对应月份分别填报。

四、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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