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沪地税所二[2002]12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9 | 所属行业 | 117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02-06-05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剧本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52号)(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