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内地税字[2002]36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4 | |
有效与否 | 内蒙古 | 发布日期 | 2002-04-23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不征契税的通知》(国税函[2002]2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