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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税字[1998]018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8-02-1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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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2-1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各地反映的问题,并结合事业单位的特点,现将事业单位工资在征收所得税前扣除的规定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凡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在税前进行扣除。

    二、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工效挂钩办法核定的工资标准在税前进行扣除。

    三、凡不符合规定的工资列支,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作相应的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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