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文设施维修养护)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财农〔2018〕31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8-05-14 |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为切实加强水文设施维修养护,保障信息化设施设备良好运行,确保水文基础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18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文设施维修养护)3000万元(详见附件),列2018年“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预算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各单位要根据下达的任务清单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省水文局审批。
二、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各单位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质量监督、技术指导、工程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任务清单或项目如有调整,需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44号)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加快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经费,严禁截留、挪用资金。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规定完成清单任务。此次同步下达专项资金任务清单,请各单位应按照所列任务清单,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
1、2018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文设施维修养护)分配表(分单位)
2、2018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文设施维修养护)任务清单
3、2018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文设施维修养护)政府采购计划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