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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津国税外[1998]124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天津 发布日期 1998-12-29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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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12-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塘沽、汉沽、大港区国家税务局、五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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