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层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通地税函[2003]2号 | |
| 法规类型 | 100102 | 所属行业 | 109 |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3-01-02 |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函[2002]3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