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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豫税发[1994]21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河南 发布日期 1994-01-25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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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4-01-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我省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各市地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并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情况,现就营业税起征点确定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辖市 县(市)及农村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 300 200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营业额 50 50。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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