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川省地方税收会计原始凭证填制、传递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成地税函发[1995]220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四川 发布日期 1995-12-04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川省地方税收会计原始凭证填制、传递制度》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1995-12-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现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发[1995]122号《四川省地方税收会计原始凭证填制、传递制度》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凭证的格式,市地税局暂不统一规定,待运行一段时间后再议,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确保新的会计制度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税收会计原始凭证填制、传递制度》的通知(川地税发[1995]122号)(略)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