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拨付2017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18-03-20 |
各设区市财政局、旅游局(委):
根据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改革相关要求,自2017年起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改由省统一收取。为保障各地正常组织考试的必要支出,现将2017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拨付给你们,具体额度详见附件,请列2018年“2160505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预算支出科目。
本次拨付经费专项用于组织2017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必要支出。请各地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得用于导游资格考试范围以外的开支。
附件:2017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分配表.xls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旅游局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