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检验截止期限问题的答复[失效]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工商企字[1997]第138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97-05-20 |
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检验截止期限的请示》(甘工商外字(1997)第12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1号,以下简称《年检办法》)第五条规定:“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检验期限应按照该规定执行。关于企业年检制度的其它规章与《年检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年检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