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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银发[1997]394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7-09-18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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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7-09-1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现将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制定的《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颁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印发的《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自1997年12月1日起实行,1988年12月19日印发的《银行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同时废止。

    二、各银行要加强对会计结算人员的培训,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

    《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实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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