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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广西边境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财税字[1996]7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广西 发布日期 1996-12-0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广西边境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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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6-12-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报请国务院同意,从1996年1月1日起至1998年12月31日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属大新、龙州、宁明、凭祥、那坡、靖西、防城七县(市)继续给予免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照顾。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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