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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如何掌握应纳税额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1999]14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河北 发布日期 1999-06-2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如何掌握应纳税额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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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9-06-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沧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如何掌握应纳税额问题的请示》(沧国税发[1999]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依据各税种税收管理的不同和历史惯例,应纳税额应按税种分别计算(不包括法定减免项目的法定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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