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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增设“出口产品退特别消费税”和电力建设资金的预算收支科目的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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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89-04-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税务各分局,国家金库各区、县支库,市财政各直属分局、华北电管局:

    现将财政部(89)财预字第12号《关于增设“出口产品退特别消费税”和电力建设资金的预算收支科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支库在微机程序的中央级预算科目中追加“36、出口产品退特别消费税”一个款级科目。支库在办理此项收入退库时全部作为中央预算收入退库处理。

    新增的电力建设资金专项收入。全部作为市级固定收入。中央财政不参与分成。支库在收到该项收入时,在微机处理程序的市级预算科目中追加“221电力建设资金专项收入”一个款级科目,税种为“209地方税种”。

    电力建设资金专项支出科目与支库无关,不追加微机处理程序的科目。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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