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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下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代表团就的磋商情况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闽国税外[1998]56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福建 发布日期 1998-08-23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下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代表团就的磋商情况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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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8-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下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代表团就的磋商情况通报的通知》的通知闽国税外[1998]56号

各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省辖市各税务分局,省局对外分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下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代表团就<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磋商情况通报的通知》(国税外函[1998]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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