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申报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沪国税流[2002]59号 | |
法规类型 | 100100 | 所属行业 | 122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02-06-20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申报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450)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资源申报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450)(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